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国家卫生部前两天公布了新的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,其中明确规定:在需要紧急手术、病人家属又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,医院或医生可以代为签字。
从我们记者调查的情况看,病人对此普遍表示支持,而医生护士则表示出担心,应该还是按照过去的老办法,让患者本人或者家属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。
生部新规范:医生抢救患者无后顾之忧
在我们记者的调查中,医生和护士都对新规定表示了自己的担心,主要关心的还是:家属没有签字,如果出了意外,究竟谁来负责?类似事情此前已有先例。
2007年11月21日,北京市民肖志军的妻子需要做紧急手术,但他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,为此医院没有采取应急措施,结果导致妻子李丽云和怀了36周的孩子死亡。悲痛之余,李丽云的父母把医院告上法庭,朝阳法院以患者家属没有签字为主要依据,判决医院赔偿了10万元。
而按照卫生部最新公布的新规定,从今年3月1号起,如果再遇到类似的情况,医院和医生就可以代为签字,并实施紧急手术。
张贵川律师以前也是一名医生,按照他的解读:卫生部最新公布的新规定,医生紧急抢救患,今后再也没有后顾之忧。而一旦发生纠纷,如何确定责任,也将有章可循。直播重庆记者穆黎一报道。
有时候在生死面前,时间能左右一切,但扼住时间咽喉的却是我们对待生命的态度,一切都是以生命的名义!